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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去鎮上

比較了好幾家之後,終於找到一家還算不錯的院子,租金是一個月一百兩,有三間房,還有一個院子,小了點,但還算雅致。

本來一切都很滿意的,直到聽到房子要價一百兩,而是還不是買,只是租就這麼貴,兩人當即傻了眼。

阿和口而出道:“一個月一百兩的租金,你們怎麼不去搶啊?”

房東把玩着一串鑰匙,一臉早就料到他們會這樣的反應,“還真不是我自吹,你們就算是逛遍整個鎮,都找不到比我這兒更好的住,剛才聽小兄弟說,你們家還有需要照顧的病人?那可真得住我這兒了,我這兒遠離鬧事,依山傍水,冬暖夏涼,住起來再舒服不過了。”

阿和就是覺得不舒服,聽他說話更是覺得不舒服,“你這兒再好有什麼用?還不是沒有人住?你這一百兩銀子租給別人吧,我們不奉陪!”

秋漫與阿和所想一致,這種一個月租金一百兩的豪宅,不是們如今能夠負擔得起的。

再找找看吧,貨比三家,總能找到環境和價格都合適的。

房東手叉腰,和一個僕人嘀咕了幾句,那僕人秒懂,走了。

這位房東名林峯,算是當地一霸,祖上三代都是經商的,有錢自不用說,其父不喜歡吃喝嫖賭,就喜歡買房子,於是在鎮上買了上百房子,閒置着專門用來租人的。

因其的房子幾乎包攬了整個翔鎮的百分之九十的房子,所以他可以漫天要價。

一個普通的房子他就要價一百兩,要是不想租,可以,那就宿街頭吧。

所以很多人爲了在翔鎮落腳,不得不高價租房,或者是十來個人住在一個房間,以此來分攤租金。

秋漫與阿和走訪了所有要出租的房子,意外發現所有房子的老闆竟都是林峯。

阿和臉都氣綠了,“怎麼所有房子都是你的?”

林峯無所謂的抖肩,“還能是因爲什麼?還不是因爲我有錢,不過對於你們這樣的窮鬼,可能永遠都想不明白。”

秋漫深知此的房子已經被林峯壟斷,但又不願花一百兩銀子租這個商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