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文斌在和歷承言談妥了以後,整個人都有底氣的。
和林夏說話的時候那個態度完全就跟剛才不是一個人。
“林先生,給你們造的損失,我們這邊都會按照合約賠償,至於其他方面,我們可能無法滿足。”
聽了這話林夏就覺得有點不能理解了。
他今天到這裡來,一共就提出了三點要求。
第一就是要求葉家對星天酒店進行賠償。
這次星天酒店的所有損失,都是因爲葉家對訂單的不注意造的。
所以理應是由葉家來進行賠償的。
而且當初他們也是簽訂了合約,發生了這種事以後,葉家還要賠償星天酒店兩倍的賠償。
按照這次的損失來說,兩倍的賠償就是八十萬元。
這第二點要求就是葉家更換對星天酒店的負責人。
這一點要求林夏覺得也是在可以理解範圍內的。
畢竟做出了這麼大錯誤的負責人,誰也不敢繼續用。
至林夏是不敢再繼續用下去了。
他覺得以前的葉依然就很好。
葉依然以前負責星天酒店的訂單時,從來都沒有出現過錯誤。
林夏這次第二個要求,就是葉家將葉依然換回原來的位置,繼續擔任星天酒店的負責人。
這第三個要求,就是要求葉家承擔星天酒店後續廣告費百分之五十的金額。
經過了這次的損失,星天酒店肯定會流失不的客流量。
爲了挽回自己的名聲,投一定的廣告,那是肯定有所需要的。
星天酒店也不願意吃這個啞虧,將廣告費完全由自己出。
所以作爲這次事件的罪魁禍首,葉家有必要承擔百分之五十的廣告費。
這都還是星天酒店沒想怎麼着他們,不然讓葉家承擔百分之一百的廣告費也是應該的。
在正常人看來,林夏提出的這三個要求都不算過分,而且都在合理的範疇內。
但是卻被葉文斌給拒絕了。
葉文斌只承認第一點,第二點和第三點他是不願意接的。
他剛才也說了他們可以賠償,其他的要求接不了。
其實葉文斌接不了也是有原因的。
現在星天酒店的訂單是李曼在負責。
星天酒店的訂單是葉家目前最大的訂單之一。
如果把李曼換掉了,那就沒有更加合適的訂單拿給李曼來做。
最重要的是爲了把星天酒店這個訂單拿給李曼,葉文斌可是花了不的時間。
現在好不容易讓李曼做上手了,又讓離開,到時候李曼肯定要跟他鬧的!
所以這個訂單的負責人是不可能換掉的。
就算是要換掉也絕對不能換原來的葉依然。
葉依然現在這麼不聽葉文斌的話。
葉文斌正愁找不到機會,好好的教訓教訓呢!
要是再把葉依然換回原來的崗位,指不定還會讓葉依然覺得什麼事都沒有做錯。
至於第三點的廣告費問題。
星天酒店這樣大的酒店,每個月在各大上投資的廣告費都是上百萬。
這筆錢讓葉家負責百分之五十,也足夠直接讓整個葉家破產了。
尤其是林夏說的是後續的廣告費,而不是指的一個月。
這是一個月的廣告費葉家都負擔不起,這個後續的廣告費到底要後續多長時間也沒人知道。
所以答應下來,完全就是給自己挖了一個大坑。
跳進去了就爬不上來了。
“首先這是因爲你們的失誤導致了我們現在的損失,所以賠償那是肯定的,而且我們合約上有寫,這是雙倍賠償,至於對於我們後續的影響也是應該由你們負責的,所以葉先生不答應我後面的要求,是不是有一點說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