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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章 放心,有哥呢

火是个好东西,我恨不能一把火将范氏和我爸妈的往事都烧干净,这样我就不用背负什么了。

唉,不可能啊,已发生的事,总是已事实了。

东西拿过来,我老实的将殷氏范氏合作合同也拿过来。

不过我将殷氏范氏合作合同单独放一边,申明:

“这个我看过了,没关系,给我收着吧。那个……我……”

父母的信件,我想现在就烧了它。

布莱恩将另一沓已整理好的文件给我,说:

“我看看再说,这个想收就收着,不要。”

点头,淡淡的扫过大家,道:

“大家注意了,现在没多时间,大家都争取一遍过。所有东西分三类:一,可以作为呈堂证供的,立刻挑出来放一边,我们要尽快做相应准备;二,可以拿出去给人看的,放另外一边,注明类别,复印留底;三,特敏重要文件,拿来给我过目,再做决定。明白的话就开工,做完休息。”

的话像钟的钟声一样敲过,震得大家心神一动,开工,做完才能休息,不讲时间的。

至于能作为呈堂证供的,当然要符合诉讼时效的规定,而且能见天日;或者反过来说,不是后两类的,就是第一类。

当然,过了诉讼时效的除外。

诉讼时效,我大致上还记得,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呃,体的,大概是这样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我们现在整理的证据也类似;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我刚才说那句话也是这意思,但是法律上常会有一句。

“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所以人家让拿来,我就乖乖拿来了。

其结果,还是有好多超过诉讼时效,呵。

不过没关系,诉讼时效总有特殊规定的,而像某些人和黑道有涉,似乎不用管时限,就足以让他们败名裂;或者,败名裂的威胁能让他们确定该怎么做。

龚良翼和师姐悄悄到来,让我松了一口气,对证据的分检工作就方便了好多。

龚良翼是个小有名气的律师,五小姐似乎对法律也很有见地,我反而有沦落为学徒,唉……。

证据的积累,随着夜加深而增加,许多刚取回来的证据,也快速的整理、调整、归类,需要的辅助证据也有如快速的通过各种渠道传递过来,效率让人不可思议。

或者说,不知道四带了多大的力量在背后我还看不见,这调动也忒TMD夸张了。

汗滴滴,这就区别,这就距离,我还沾沾自喜,原来又是没遇上行家,行家可能压看不上我那点儿过家家。

收敛,低调,我干活,认真干活。

对面四和五小姐挨着做,一人管一摊子,看似叉又截然不同需要合作之又浑然一体宛如天,这种默契程度,远超寻常的兄妹或者……想到我和殷亦桀……若有所失。

是啊,若有所失。

听说更年期的人最见不得丽的孩子,比如红梦贾府王夫人对晴雯怎么都看不眼。

嫉妒,每个人都会。

而大龄单者对人家的恩爱,也总会有各种不良的猜测,啊……我扯得太远了,或者说脑子有点儿乱;不过,真的羡慕人家的心有灵犀一点通,这种默契,看得人好眼红。

其实,就是我想我们家殷亦桀了……唉!

我们还没有真正达到那个平平淡淡但真真实实相知相爱并过踏踏实实日子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