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若当年的所有事,都已不记得了一样。
“那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呢,其实我今天来还有别的事。”
陆风说完,将那份已签好的合同,到了慕画笙的手中,“你自己看吧。
那上面清清楚楚的白纸黑字,写的正好是双慕集团和欢歌影视之间的易。
写的很明白,慕画笙也看的清楚。
将那张纸给撕碎了,迎面看向陆风,“你就是想来和我说这个的吗?”
“那么你可以走了,我不会接的,再怎么样这都是我的事,你们有问我过的意见吗?还是说你们和我商量过吗?"
陆风看着那张合同被撕碎纸,脸上没有什么表。
“你还以为自己是那个不可一世的当红影后吗?慕画笙,我告诉你,早在几年以前,你的时代就已结束了,你还真以为现在的你,还有资格谈条件吗?”
陆风言辞犀利,丝毫没有给留面子。
有些话,沈慕白不愿意说,可不代表他陆风不敢。
既然沈慕白将这件事给了他,有些况,他就必须明白,无论发生什么,他所想要做的,都是这样。
毕竟陆风对于慕画笙,打从一开始,就不是很喜欢。对于,陆风的直觉,就不是很好。
说几句怎么了,若是能够听得进去,那才是真的奇怪呢。
“那和你们之前也没有什么关系,我的事不到你们来指手画脚。”
被人像品一样用来易,纵然是再好的子,也看不下去了。
尤其眼前站着的人是陆风,看到他就会想起某人。
“那就和我无关了,反正合同已签了,你要是毁约的话,后果可是你承担不起的。”
陆风出一手指摆了摆,大概最开始的时候便料到了慕画笙本不在乎,所以在合同上,还写了许多的条例。
“这个是你当年和欢歌所签的合同,这个,是我和欢歌签的合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已要开始承担法律责任了。你该不会以为凭你现在的条件,能偶赔偿的起违约金吧。”
“不妨告诉你,就算是你全程时期的时候,也偿还不起,更不要说是现在了。所以我劝你,还是要仔细的思考清楚,不要妄下决断。